中國共產黨江蘇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於2014年11月6日至7日在南京舉行。省委常委會主持會議。出席會議的省委委員75名,候補委員13名。省紀委委員,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部分省黨代會代表列席會議。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羅志軍受省委常委會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充分肯定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以來省委常委會的工作。全會認為,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省委常委會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全面深化改革統領全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團結帶領全省人民,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破解經濟社會發展難題,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抓好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取得新的進步。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江蘇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羅志軍就《意見(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全會認為,省委《意見》在全面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原則和重點任務,符合中央精神、切合省情實際,有針對性地回應了人民群眾關切,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必將有力推進法治江蘇建設。
  全會指出,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迅速興起學習宣傳貫徹的熱潮,把全省上下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要深刻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方向目標、工作佈局、改革取向和實踐要求,切實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以只爭朝夕精神和善做善成作風,把四中全會精神扎扎實實落實到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實踐之中。
  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加快推進全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譜寫好中國夢江蘇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會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省,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圍繞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在江蘇的實踐和探索,努力建設法治江蘇。通過全省上下的齊心協力、不懈奮鬥,推動地方科學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設、公正廉潔司法、社會治理法治化、法治宣傳教育、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水平居於全國領先行列。
  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努力建設法治江蘇,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憲法法律權威,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堅持從實際出發,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體部署與我省法治建設實踐緊密結合,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一步一個腳印向著建設法治江蘇不斷前進。
  全會要求,全省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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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1版 要按照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則,抓住提高地方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完善地方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切實提高地方立法水平。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對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要堅持公正司法,確保審判權、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進嚴格司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監督,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法治教育質效,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推動全民守法。要大力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堅持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維權和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建立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快法治社會建設。要提高法治專門隊伍素質,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努力建設法治江蘇提供人才保障。
  全會強調,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全省各級黨委要按照中央《決定》提出的“三統一”、“四善於”要求,既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領導,又自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開展工作。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切實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推動黨員幹部不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按照黨章等黨內法規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己,在全面推進依法治省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全會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向深入,在把握要旨、融會貫通、學以致用上狠下功夫,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分析解決問題、做好工作的實際本領。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提出的“三項重點任務”,深化產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加快轉型升級中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持之以恆抓好作風建設,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確保中央巡視組對我省巡視情況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全到位、真到位。要大力弘揚“三創三先”新時期江蘇精神,進一步提升幹事創業的精氣神,匯聚起推動改革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強大正能量。
  全會確認省委常委會之前作出的關於給予李衛平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
  全會號召,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群眾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努力建設法治江蘇的實踐,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為譜寫好中國夢的江蘇篇章而努力奮鬥。  (原標題:中共江蘇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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